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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晚第一次看到安的部落格,深深感受到那種生活於幸福的感覺,於是動了重新開始個部落格的念頭。記得3年前CH帶我開了Pixnet的網路相簿,多年未使用,重新登入,帳號竟然還在,只是相片不見,更驚喜的是還有部落格的功能,於是設了版型和連結,呼,今天就到此為止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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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gracy28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